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烧伤面积超过50%有生命危险

2001-02-11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北京积水潭医院烧伤科教授孙永华说,烧伤根据致伤原因可分为四类:热伤、电烧伤、化学和放射烧伤。热伤最常见,包括热水、铁水等热的液体;炽热的气体如水蒸气等;热的固体以及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焰,如汽油、酒精等易燃物引燃致伤,俗称水火烫伤。

烧烫伤的严重程度,一般通过损伤的面积、深度和部位来表示。损伤体表面积愈大,伤情愈重,如烧伤总面积大于50%或三度面积大于30%就有生命危险。

烧伤根据皮肤损伤的深度分为三度。一度仅伤及表皮,一般3—5天可自愈。二度除表皮损伤外,还涉及到真皮,经药物治疗后,3至4周内可愈;较深的二度烧伤,创面愈合后会留下瘢痕。三度为重度烧伤,全层皮肤均被烧毁,大面积的烧伤需要手术植皮。

如果烧伤在面部、呼吸道、双手、会阴等特殊部位,特别是呼吸道烧伤,则治疗更加困难,有的中、重度吸入性呼吸道损伤虽然体表面积不大,也可由于窒息影响生命。

(《北京日报》2001.2.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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